使用說明

資料庫內容設定、資料來源、建置過程與編碼工作

發表日期:2020/2/5

一、資料庫內容範圍

就轉型正義工作而言,資料庫應涵蓋與呈現威權統治時期政治案件之處置情形,以利使用者查找政治案件與統計資料;就現實條件而言,由於政治檔案數量龐大,因此資料庫內容設定須考量現實資料編碼技術的可行性,且資料庫必須在促轉會任務期間內完成建置。對此,促轉會舉行6場諮詢會議,就資料庫內容設定與編碼技術、經費與時間等可行性進行討論,由與會學者專家提供建議給促轉會權衡與採納。

促轉會在舉行諮詢會議前,規劃以政治案件中的審判作為資料庫的主要內容,在參採諮詢會議的學者專家建議後,將資料庫內容更明確地聚焦在開庭至判決確定的過程,但不包含開庭前的逮捕與偵訊過程,也不包含判決確定後的執行。以開庭至判決確定的過程為編碼對象,一方面可以確認威權統治時期政治案件受裁判人人數,以便日後的搜尋與統計;另一方面藉由彙整參與審判流程的主要軍政官員姓名、及這些官員對案件的處置與建議等資訊,呈現威權統治時期審判體制的運作。

由於資料庫聚焦於「開庭-判決階段」檔案的編碼工作,因此審判流程中軍事檢察官、審判官以及各級機關主要軍政官員對於受裁判人刑度的討論與建議,被資料庫定義為「決策」。官員姓名、官職與該名官員對刑度的建議或決定,將被計入歷次決策的欄位中。此外,資料庫是以受裁判人的審判流程為單位進行建置,若1位受裁判人曾在不同時間點先後受到2次審判,則該名受裁判人會有2筆資料。

二、資料庫原始資料來源

資料庫的資料來源有二。一是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簡稱人權館)所藏的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簡稱補償基金會)補償業務檔案。根據補償基金會的統計,共有8,848位受裁判人申請補償;補償基金會在辦理補償業務時,曾對政治案件部分檔案進行登打與彙整,並作成「補償卷宗層次資訊」,「補償卷宗層次資訊」除了包含受裁判人的補償審核等相關資訊外,亦針對受裁判人所涉案件之相關資訊,例如出生資訊、身分證字號、籍貫、《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案件調查報告》事件名稱、《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案件調查報告》罪名、所犯法條與軍事檢察官、審判官、書記官、辯護人等。

其次是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稱檔案局)典藏的政治類檔案。檔案局透過前五波政治檔案徵集工作,典藏有關二二八事件、軍事審判與重大政治事件檔案。檔案局目前按〈政治檔案分類編碼架構〉對政治類檔案進行分類,其中有關於「開庭-判決階段」檔案佔總量(約136萬頁)的30.1%,約為41萬頁左右。人權館與檔案局所典藏的檔案可以彼此互補,達到清查政治案件與整理軍事審判流程的目的。

此外,為免疏漏,促轉會另請二二八基金會提供經法院判決之案件名單(已進行初步比對),以及函請司法院統計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申請冤獄賠償之名單。有關以上資料來源,整理如下表:

機關檔案資料
檔案局前五波政治檔案徵集政治檔案中,有關「開庭-判決階段」檔案(約41萬頁)之內容
人權館補償基金會補償業務資料所整理之「補償卷宗層次資訊」
 《國防部清查「戒嚴時期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名冊》
二二八基金會〈經法院判決之案件總表〉(統計至2021年2月)
司法院司法院統計各地方法院受理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申請冤獄賠償之名單

*補充說明:值得留意的是,資料庫所收錄之案件性質隨資料來源、發生年代等有顯著的不同,如1950年代之政治案件乃以叛亂、匪諜案為主,且判刑較重,該時期當中七成以上的政治案件終審受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而1984年「一清專案」的案件,因符合獲得〈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賠償的收錄原則而包含在本資料庫中,實際上,其中不乏為掃黑行動,但當事人卻被以「叛亂嫌疑」移送軍事機關偵辦,此類案件有87%以上為不起訴或移送矯正,其案件性質與1950年代明顯所有不同,但凸顯出政府對於「叛亂嫌疑」之界定相當寬鬆。

 

三、資料庫建置過程

促轉會於2019年2月15日啟動政治案件審判流程資料編碼工作。此一工作是以人權館提供補償基金會的「補償卷宗案卷層次資訊」為依據,預估資料庫應可包含8,848位受裁判人的審判流程。然而編碼工作開始後,編碼團隊不斷發現補償基金會補償卷宗以外的受裁判人,而使資料庫所應含的人數持續增加,編碼團隊解讀檔案所需時間也隨之增長。經編碼團隊的努力,資料庫於2020年2月20日已包含10,097位受裁判人資料,系統於2020年2月下旬上線提供使用者查詢。

四、資料編碼工作

為了呈現每位受裁判人審判流程的梗概,除了「補償卷宗案卷層次資訊」已包含的受裁判人個人基本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等)、終審裁判資訊(如審判官、軍事檢察官、辯護人、宣告刑期等)、申請補償的准駁情形,編碼團隊以檔案局現有的典藏檔案進行編碼,透過檔案內容,補足起訴至判決確定之間的相關資訊,盡可能地完整呈現受裁判人的受審過程。

由於資料庫欄位繁多且性質複雜,又因原始檔案多由毛筆撰寫而有解讀上的難度,即使促轉會儘可能進行資料校正,資料編碼與研讀仍不免出現錯誤。為了確保錯誤仍有校正的機會,因此受裁判人歷次決策頁面均設有「檢視影像」的按鈕,只要該位受裁判人的檔案影像經由檔案局數位化並可公開提供,使用者便可透過「檢視影像」連結與登入至國家檔案資訊網閱覽檔案,一方面可供驗證資料庫內容的正確性與回報錯誤,另一方面也可藉由直接閱覽檔案,補足資料庫欄位無法捕捉的檔案內容,讓使用者更深入地瞭解政治案件的審理過程。


更新時間:2022/4/22 下午 06: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