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懲治叛亂條例公佈施行之前,參加黃匪領導之匪「讀書會」,復加入黃匪領導之「共產主義青年團」,來台後,迄未自首,且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其確已脫離。(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聲請駁回
在懲治叛亂條例公佈施行之前,被告參加黃匪領導之匪讀書會,復經黃匪介紹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來台後,迄獲案時止,未向政府表白,且無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證明業已脫離該叛亂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