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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文登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3)觀艷字第0615號
原始職業
監護隊一等兵
被起訴時年齡
2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三十四年曾在原籍文登縣參加共匪組織之青救會為會員至三十六年家庭被匪鬥爭生活無依於三十七年秋間攜眷逃往煙台始脫離該會繼至青島於三十八年五月考入本軍陸戰隊第二師當兵來台後嗣經調派本軍供應司令部先後曾在該部第三庫及第五庫服務因不滿現實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間組織「中國自由農工反共同盟」吸收盟員(其他)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周洪茂
起訴日期
民國43年3月1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43)觀瞻字第10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違背職守而秘密結社

其餘部份免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陸海空軍刑法(120條)
審理人
孫嘉祿(審判長)、楊靜學(審判官)、崔光斗(審判官)
書記官
鮑掄魁
審理日期
民國43年5月8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3)觀瞻字第106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違背職守而秘密結社

其餘部份免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陸海空軍刑法(120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鮑掄魁
終審日期
民國43年5月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