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民國44年10月16日晚間8時在南投中山公園男女廁所內牆上用銅質鑰匙刻劃「XXXXX」「XXXX」等反動文字(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交付感化六月
曾於民國44年10月16日晚8時許在南投縣立圖書館服務期間因被征服常備兵役與結婚期間衝突致而憤懣戰爭乃以銅質鑰匙在南投中山公園廁所內刻劃:「要反共必先反蔣」「反對蔣XX」等反動文字翌日晨七時被入廁人廖明欽發覺報警轉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查明係被告所為(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