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懲治叛亂條例公佈以前,加入共匪組織,始終未向政府自首更無其他事實足以證明其已脫離匪黨(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陳秋聲、胡啓源之聲請駁回
參加匪黨組織,迄未向政府自首或辦理附匪登記,又無其他事實證明已脫離叛亂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