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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楊春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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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楊春槐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省)
江蘇
籍貫(縣、市)
揚州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五十七師兵工連下士
被起訴時年齡
32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陸軍五六三八部隊
審理文件字號
(49)審字第012號
公訴人
黃家驤
辯護人
楊煥新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散佈謠言足以搖動人心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7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5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陳穎慧
(審判長)、
周儉伯
(審判官)、
王化歐
(審判官)
書記官
談達鈞
審理日期
民國49年7月27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裁判年度
民國49年
裁判書字號
(49)審字第0012號
公訴人
黃家驤
辯護人
楊煥新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散佈謠言足以搖動人心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5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7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陳穎慧
、
周儉伯
、
王化歐
書記官
談達鈞
終審日期
民國49年7月2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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