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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閩清縣
畢業學校
福州協和農職肄業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第七三四五部第六四四○部隊第三三四营勤務連二等一級士官長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2)理字第2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鄧永增(審判長)、范堯佐(審判長)、張中智(審判長)
書記官
謝既霑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11月2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2)理字第002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其餘部份無罪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謝既霑
終審日期
民國51年11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