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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張耀鈿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張耀鈿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2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臺中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光正國民學校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42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特字第66號
公訴人
汪弘杰
辯護人
石美瑜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方鳳揚
、
余傑超
、
孫以蒼
、
林金煌
、
趙元林
、
陳玉常
、
柯旗化
、
柯飛樂
、
游來乾
、
游信智
、
李吉村
、
覃學之
、
呂念祖
、
林阿路
、
陳文波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2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59條)
審理人
蔡慕陶
(審判長)、
唐湘清
(審判官)、
成鼎
(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2年9月4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52年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特字第66號
公訴人
汪弘杰
辯護人
石美瑜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方鳳揚
、
余傑超
、
孫以蒼
、
林金煌
、
趙元林
、
陳玉常
、
柯旗化
、
柯飛樂
、
游來乾
、
游信智
、
李吉村
、
覃學之
、
呂念祖
、
林阿路
、
陳文波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蔡慕陶
、
唐湘清
、
成鼎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52年9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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