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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北縣
畢業學校
國立台灣大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謙裕貿易股份公司經理
被起訴時年齡
3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聲字第3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於就讀大、中學校時,相互與林一交換研讀貧乏物語,費爾巴哈等日文左傾書籍……並於四十六年間受另案被告游來乾之託寫信促林一(當時在日本)返國一行,游林會談後,曾據林告知游有一小圈子,要林一到日本後設法與大陸匪偽妥取連絡之事實(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
審理人
成鼎(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10月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聲字第003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51年10月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