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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臺北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特字第5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累犯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47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成鼎(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4月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51)覆普淦字第5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關於利足禹、蔡金鏗、吳耿隆部份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志增(審判長)、李烈(審判官)、晉傳棟(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7月1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1)覆普淦字第5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堅忍(國防部常務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7月2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1)覆普淦字第5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關於利足禹、蔡金鏗、吳耿隆部份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志增(審判長)、李烈(審判官)、晉傳棟(審判官)
書記官
鍾衡平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7月2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51)澈淦字第27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堅忍(國防部常務次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1年7月2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更字第1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累犯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47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蔡慕陶(審判長)、趙華通(審判官)、成鼎(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2年3月2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更字第1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廖啓川意圖顛覆政府陰謀台灣獨立,同意廖啓川邀約參與謀議台灣獨立,商議經費來源及組織,然其組織及供聯絡用房地產介紹所始終未成立,顯在陰謀階段(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審理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1)警審更字第1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累犯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47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蔡慕陶(審判長)、趙華通(審判官)、成鼎(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2年4月4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更字第1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累犯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刑法(47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52年4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