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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呂春沂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呂春沂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3
籍貫(省)
廣西
籍貫(縣、市)
陸川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54)警檢訴字第013號
原始職業
國立政治大學講師
被起訴時年齡
42歲
同案被告
梁紹和
、
郭振仁
被控犯行描述
三十八年夏梁紹和與呂謀面後,輒向之灌輸匪黨理論,並表明其係匪方派遣來台之工作人員。該呂春沂明知梁為匪諜分子,而不告密檢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縱容之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
(9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黃業永
書記官
方靄華
起訴日期
民國54年3月15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54)警審特字第08號
公訴人
黃業永
辯護人
羅鎮
、
陳寬强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擧
緩刑貳年
同案被告
梁紹和
、
郭振仁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刑法(74條0項1款)
審理人
蔡慕陶
(審判長)、
趙華通
(審判官)、
張玉芳
(審判官)
書記官
李子新
審理日期
民國54年7月5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54年
裁判書字號
(54)警審特字第0008號
公訴人
黃業永
辯護人
羅鎮
、
陳寬强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擧
緩刑貳年
同案被告
梁紹和
、
郭振仁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9條)、刑法(74條0項1款)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蔡慕陶
、
趙華通
、
張玉芳
書記官
李子新
終審日期
民國54年7月5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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