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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左士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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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左士坤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0
籍貫(省)
山東
籍貫(縣、市)
萊陽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南部地區警備總司令
起訴書字號
(55)測檢起字第002號
原始職業
高雄縣警偹分區指揮部上尉情報官
被起訴時年齡
3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乘洽辦公務時向不特定之多數人,公然以演說方法,大肆宣揚匪區建設如何進步,交通工業如何發達等等,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
(7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李興宣
書記官
劉百康
起訴日期
民國55年4月25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南部地區警備總司令
審理文件字號
(55)測審字第007號
公訴人
呂達勇
辯護人
陳文忠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審理人
盧崇祿
(審判長)、
鄭庭壽
(審判官)、
費依吾
(審判官)
書記官
張志中
審理日期
民國55年9月14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南部地區警備總司令
裁判年度
民國55年
裁判書字號
(55)測審字第0007號
公訴人
呂達勇
辯護人
陳文忠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盧崇祿
、
鄭庭壽
、
費依吾
書記官
張志中
終審日期
民國55年9月1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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