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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奉化縣
畢業學校
溪口私立武嶺農業職校畢
起訴書字號
(56)警檢訴字第047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阮貴堯於民國卅四年十月間任敵偽浙江省奉化縣保安大隊第一中隊第二分隊長時,與該大隊潛匪大隊附陳某(名不詳)暨第一分隊長錢某(名不詳),率領該大隊第一中隊人員等投入共匪新四軍三五支隊,任匪偽分隊長,案經台北市警察局查覺移送本部偵辦。(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孔憲權
起訴日期
民國56年1月3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6)初特字第2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成鼎(審判長)、聶開國(審判官)、張玉芳(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56年4月18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6)初特字第002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56年5月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