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樹華於民國卅三年春在安徽天長縣陷匪時充匪偽馮營村小學教員暨參加匪偽文抗會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聲請駁回
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之前,聲請人充任匪小學教員,參加匪文抗會組織,迄至獲案時,未據自首,又無其他事實足以證明其已脫離該等叛亂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