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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照片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臨汝縣
畢業學校
中央警官學校畢業
起訴書字號
(58)警檢訴字第006號
原始職業
苗栗縣警察局督察員
被起訴時年齡
4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民主同盟」係附匪之黨派,在懲治叛亂條例施行以前,參加「民主同盟」,迄未向政府自首,且別無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其業已脫離(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許祝鈞
起訴日期
民國57年7月1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58)初特字第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戒嚴法(8條2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審理人
聶開國(審判長)、張玉芳(審判官)、方彭年(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10月3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58)初特字第000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戒嚴法(8條2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58年11月15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