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復吸收高博道參加(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原判決關於李義平、曾金樟、葉榮光、邱致智、高博道、高阿明部份均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參加「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山防隊」等叛亂組織,復吸收高博道參加,並向山胞張萬生等七、八十人發表攻擊政府言論,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原判決關於曾金樟、李義平、葉榮光、邱致智、高博道部份均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其餘聲請駁回
參加「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山防隊」等叛亂組織,復吸收高博道參加,並向山胞張萬生等七、八十人發表反動言論,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