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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邱水凌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邱水凌
性別
女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省)
福建
籍貫(縣、市)
龍溪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基隆市安樂國校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4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58)初特字第32號
公訴人
袁岳衡
辯護人
孫拔吾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邱煊
、
王志貴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聶開國
(審判長)、
孟廷杰
(審判官)、
王雲濤
(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3月14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軍法覆判局覆判庭
審理文件字號
(58)覆普繕字第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孫拔吾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聲請均駁回
同案被告
邱煊
、
王志貴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沙輝
(審判長)、
李明章
(審判官)、
柯慶生
(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5月20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58)覆普繕字第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懲治叛亂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參加匪黨及讀書會,迄未向政府自首(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蔣經國
(國防部部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6月4日
第5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58)覆普繕字第45號
公訴人
辯護人
孫拔吾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聲請均駁回
同案被告
邱煊
、
王志貴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沙輝
(審判長)、
李明章
(審判官)、
柯慶生
(審判官)
書記官
余錫聰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6月4日
第6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58)重繕字第57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王源崑
(國防部軍法覆判局副局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58年6月13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58年
裁判書字號
(58)初特字第0032號
公訴人
袁岳衡
辯護人
孫拔吾
辯護人性質
選任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王志貴
、
邱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5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聶開國
、
孟廷杰
、
王雲濤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58年6月4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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