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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慈谿縣
畢業學校
慈湖商職
起訴書字號
(60)警檢訴字第058號、(60)遵戎字第096號
原始職業
中華日報南部版副總主筆
被起訴時年齡
55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參加叛亂組織後,復多方從事匪統戰活動,並利用報刊,登載利匪文字(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俊忠
起訴日期
民國60年1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0)初特字第50、37號、(61)秤理字第16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
審理人
聶開國(審判長)、張玉芳(審判官)、方彭年(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1月4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0)初特字第50、37號、(61)秤理字第16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2月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