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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王桂儒 二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王桂儒 二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8
籍貫(省)
山東
籍貫(縣、市)
煙台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工
被起訴時年齡
42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60)初特字第10號、(59)勁需字第5387號
公訴人
關鴻謨
辯護人
方正彬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王桂儒其餘部分免訴
同案被告
簡永松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2年、
褫奪公權
6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
審理人
胡慎義
(審判長)、
孟廷杰
(審判官)、
呂達勇
(審判官)
書記官
莫克伏
審理日期
民國59年10月7日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60年
裁判書字號
(60)初特字第0010號、(59)勁需字第5387號
公訴人
關鴻謨
辯護人
方正彬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王桂儒其餘部分免訴
同案被告
簡永松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2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胡慎義
、
孟廷杰
、
呂達勇
書記官
莫克伏
終審日期
民國59年10月7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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