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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照片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晉江縣
畢業學校
日本中央大學畢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55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60)裁化字第4號、(59)勁需字第557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53年先後翻製匪版唱片經內政部查禁,嗣又翻製匪版樂曲唱片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覺,曾於56年以書面保證不再翻製,58年又將匪影片全部插曲灌製唱片並發行,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後,同年再度將53年遭內政部查禁有案之匪版唱片再度翻版(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審理人
方彭年(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59年10月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0)裁化字第4號、(59)勁需字第5571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戒嚴法(8條2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59年10月1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