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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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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林森縣
畢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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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字號
(61)警檢訴字第042號、(60)遵戒字第8540號
原始職業
台灣紙業公司副理
被起訴時年齡
5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劉春生參加共產匪黨,但迄金未辦理自首表白,且別無其他事證,證明其已脫離,其參加行為自仍在繼續中,按被告參加叛亂組織後,復先後利用職務之便向農民及茶農宣傳共產社會如何富足及挑撥茶農對政府不滿及仇視,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劉延慶
起訴日期
民國60年12月3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30號、(61)秤理字第6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
審理人
張玉芳(審判長)、方彭年(審判官)、孟廷杰(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2月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丙字第0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許遠佞(審判長)、徐昂(審判官)、江振業(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4月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丙字第0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黃杰(國防部部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4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丙字第0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撤銷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許遠佞(審判長)、徐昂(審判官)、江振業(審判官)
書記官
鄭傳渭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4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教丙字第0111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鄭為元(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4月2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61)更字第14號、(61)秤理字37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
審理人
張玉芳(審判長)、孟廷杰(審判官)、呂達勇(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6月1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61)更字第14號、(61)秤理字37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查被告參加共產匪黨,但迄至獲案時止,未據自首表白,又別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其已脫離該叛亂組織,其參加行為應認自仍在繼續狀態中,被告參加叛亂組織後,復利用機會向農民及茶農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尹俊(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6月13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更字第14號、(61)秤理字37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
審理人
張玉芳(審判長)、孟廷杰(審判官)、呂達勇(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6月14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更字第14號、(61)秤理字372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7月1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