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共產匪黨係叛亂組織,被告李養林、呂振滿等參加叛亂組織,但至獲案時止迄未辦理自首,且別無其他事實證明其已脫離,其行為仍在繼續狀態中。被告呂振滿參加叛亂組織後,復受匪命從事對台經濟滲透工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