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龍溪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1)警檢訴字第017號、(60)遵戎字第5845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50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查「讀書會」系共產匪黨之外圍組織,而共產匪黨及其外圍組織,名稱雖異,均為叛亂團體,被告於民國廿八年參加「讀書會」及匪黨,但迄未辦理自首,又無其他事實足以証明其已脫離,應認其參加行為,仍在繼續狀態中(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臧家正
起訴日期
民國60年9月15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18號、(60)遵威字第678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聶開國(審判長)、孟廷杰(審判官)、呂達勇(審判官)
書記官
莫克伏
審理日期
民國60年10月22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初特字第00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莫克伏
終審日期
民國60年11月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