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共產黨等叛亂組織,復潛台利用職務機會掩護匪諜,以及為圖迎接共匪「解放台灣」編印「台灣省籍名人錄」交由匪諜份子運用(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共產黨等叛亂組織,復編行刊物,為匪宣傳(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於犯罪發覺後,曾檢舉叛徒劉春生、林存斌、王惔藩等均已破獲(於犯罪發覺後,檢舉叛徒或有關叛亂組織因而破獲者)
原判決核准
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共產黨等叛亂組織,卅五年來台,潛伏迄今,未辦自首,認其犯意,仍在繼續狀態中(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曾經檢舉叛徒劉春生等(於犯罪發覺後,檢舉叛徒或有關叛亂組織因而破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