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犯行彰明,不容狡卸,其所書寫反動文字,足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聲請均駁回
係以被告謝正修,為本部警衛營第一連一等兵,因不滿現實,思想發生偏差,竟於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該營營區廁所內書寫「共產主義萬歲」之反動文字等情,為其所認定之事實(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