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63)警檢訴字第022號、(62)葳季字第5825號
原始職業
省立台南一中荐任一級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52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卅六年春,在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求學時,經黃匪文治介紹加入匪黨外圍組織「學生公社」「歷史學社」,……卅六年冬,經黃匪文治正式吸收加入共產匪黨,……卅七年來台,行前接受黃匪文治宋匪錫仁指示:「到台後先打基礎,藉機會為共產黨宣傳,等待時機成熟,我們將會派人與你聯絡」。曾於五十四年利用在台南一中任教上課時,對該校高一九班學生發表:「共產黨已經舉行核爆,科學進步,部隊很多,是亞洲最強的國家,連日本也比不上,反攻沒有希望」「台灣教員待遇太差,生活清苦,如果在大陸,我的地位還高」。「四川省比台灣大幾十倍,整個大陸比四川大幾倍,且物產豐富,比台灣不知強多少,反攻沒有希望」「中共土法煉鋼,製造槍礮援越打美國,而中共自製彈藥,使美軍在越無法應付,而台灣軍備還要仰賴美國人,如何談反攻」(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楊威
起訴日期
民國6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