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興國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3)警檢訴字第038號、(62)葳季字第7408號
原始職業
教員
被起訴時年齡
4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民國34年就讀江西中正大學時,加入匪黨外圍組織「學習新論社」,35年加入匪「讀書會」,同年加入共產匪黨,迄今未自首,亦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已脫離,認其犯行仍在繼續狀態。(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楊威
起訴日期
民國62年12月10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3)初特字第18號、(63)洵侃字第165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王雲濤(審判長)、孟廷杰(審判官)、郭政熙(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63年4月3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3)初特字第18號、(63)洵侃字第165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63年4月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