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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花蓮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4)警檢訴字第152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28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組成或參加以推翻政府,成立山地獨立政府為目的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後,吸收他人參加,並張貼反動標語(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毛春延
起訴日期
民國64年2月17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4)諫判字第3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4條1項1款)、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12條)
審理人
王雲濤(審判長)、徐文開(審判官)、傅國光(審判官)
書記官
林樹埔
審理日期
民國64年8月5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4)諫判字第003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懲治叛亂條例(9條1項2款)、刑法(59條)、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4條1項1款)、中華民國六十四年罪犯減刑條例(12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林樹埔
終審日期
民國64年8月23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