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福州市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4)警檢訴字第151號
原始職業
台灣鐵路管理局旅客課課長
被起訴時年齡
5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民國36年於交通大學就讀時,經同學介紹參加匪讀書會及匪民主同盟,後正式加入共產匪黨,37年奉武乃揚之命來台潛伏,受熊傑領導,38年奉熊傑等人之命,搜集台灣鐵路運輸相關資料交予熊傑轉交蔣輝攜回大陸。(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曹威
起訴日期
民國64年1月3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4)諫判字第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審理人
王雲濤(審判長)、傅國光(審判官)、徐文開(審判官)
書記官
蘇德文
審理日期
民國64年5月28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4)諫判字第0018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蘇德文
終審日期
民國64年6月3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