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逃亡罪在陸軍總司令部看守所代監執行時,於66年6月1日晚間在監房內用原子筆在六張信紙上書寫「毛主席是最成功的人民領導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等歌頌毛匪及匪偽政權之荒謬文字,復以棉繩將紙條串連繫上石頭,自監房窗口投擲到樓下戒護鐵門附近。(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累犯,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