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於民國68年在美國紐約與叛國組織「台灣獨立聯盟」底特律區學生負責人相識,在受蠱惑下正式宣示參加「台灣獨立聯盟」,民國69年被指示返台吸收同志,發展組織(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交付感化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