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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蕭棟欽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蕭棟欽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51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雲林縣
畢業學校
初中肄業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起訴書字號
(61)警檢訴字第066號、(61)秤琪字第1254號
原始職業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地區指揮部強制工作受刑人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因犯竊盜罪羈押於台南地方法院看守所,民國60年及61年張貼或散發有利于叛徒之文字標語(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
(7條)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
未具體求刑
起訴檢察官
關鴻謨
書記官
張蓉成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3月9日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39號、(61)秤理字第2792號
公訴人
關鴻謨
辯護人
李在湘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累犯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6月、
褫奪公權
8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4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王雲濤
(審判官)
書記官
袁保凱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5月10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61年
裁判書字號
(61)初特字第39號、(61)秤理字第2792號
公訴人
關鴻謨
辯護人
李在湘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累犯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47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王雲濤
書記官
袁保凱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6月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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