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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雲林縣
畢業學校
初中肄業
起訴書字號
(61)警檢訴字第066號、(61)秤琪字第1254號
原始職業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地區指揮部強制工作受刑人
被起訴時年齡
21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因犯竊盜罪羈押於台南地方法院看守所,民國60年及61年張貼或散發有利于叛徒之文字標語(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張蓉成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3月9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39號、(61)秤理字第279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累犯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6月、褫奪公權 8年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47條)、刑法(56條)
審理人
王雲濤(審判官)
書記官
袁保凱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5月10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初特字第39號、(61)秤理字第279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累犯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47條)、刑法(56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0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袁保凱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6月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