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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曹鎮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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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曹鎮寶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56
籍貫(省)
山東
籍貫(縣、市)
袞州縣
畢業學校
國小肄業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檢視影像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二兵
被起訴時年齡
22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審理文件字號
(67)審字第22號
公訴人
黃宏義
辯護人
卓明標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4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鄧雲奎
(審判官)
書記官
王伯儉
審理日期
民國67年10月30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陸軍各單位 (各地防衛司令部、各軍團、軍、師、團、營、連等單位)
裁判年度
民國67年
裁判書字號
(67)審字第0022號
公訴人
黃宏義
辯護人
卓明標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4年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鄧雲奎
書記官
王伯儉
終審日期
民國67年11月16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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