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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蘇欐岑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蘇欐岑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32
籍貫(省)
臺灣省
籍貫(縣、市)
嘉義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台南電力公司電務組實習生
被起訴時年齡
19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143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江槐村
、
金木山
、
馬再騰
、
余榮枝
、
蘇明哲
、
郭聰輝
、
陳榮華
、
蔡再修
、
顏慶福
、
郭澤榮
刑度與刑期
死刑
、
褫奪公權
終身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
審理人
鄭有齡
(審判長)、
王名馴
(審判官)、
蕭與規
(審判官)
書記官
高國泰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3月21日
第3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國防部
審理文件字號
則副字第0707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加入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擔任與張棟材金木山同一小組之幹部(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周至柔
(參謀總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9日
第4次決策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0)安潔字第143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江槐村
、
金木山
、
馬再騰
、
余榮枝
、
蘇明哲
、
郭聰輝
、
陳榮華
、
蔡再修
、
顏慶福
、
郭澤榮
刑度與刑期
死刑
、
褫奪公權
終身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
審理人
鄭有齡
(審判長)、
王名馴
(審判官)、
蕭與規
(審判官)
書記官
高國泰
審理日期
民國40年5月9日
終審裁判資料
檢視影像
審理機關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0年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143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江槐村
、
金木山
、
馬再騰
、
余榮枝
、
蘇明哲
、
郭聰輝
、
陳榮華
、
蔡再修
、
顏慶福
、
郭澤榮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100條1項)
刑度與刑期
死刑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鄭有齡
、
王名馴
、
蕭與規
書記官
高國泰
終審日期
民國40年5月9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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