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62)警檢訴字第010號、(61)秤琪字第4931號
原始職業
水泥工
被起訴時年齡
46歲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在台南縣下營鄉被溫連章吸收,加入叛國組織「台灣獨立革命軍」,後被告在台南縣下營鄉吸收柯文士參加該叛亂組織。六十一年一月底,被告與溫連章進行試驗爆炸未果。後溫連章與被告在下營張貼反動標語,溫連章照相後將該底片寄交史明。(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張蓉成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