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2)初特字第8號、(61)秤理字第706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書記官
孔慶楫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11月15日
審理機關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2)初特字第8號、(61)秤理字第7066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3項)、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1項)、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2條2項)
刑度與刑期
交付感化 3年
財產沒收
無
書記官
孔慶楫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11月28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