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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羅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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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羅春生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21
籍貫(省)
湖南
籍貫(縣、市)
茶陵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工友
被起訴時年齡
51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40號、(61)秤理字第1858號
公訴人
郭政熙
辯護人
李在湘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褫奪公權
3年
財產沒收
無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張玉芳
(審判長)、
方正彬
(審判官)、
張明俠
(審判官)
書記官
楊永祥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4月4日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61年
裁判書字號
(61)初特字第0040號、(61)秤理字第1858號
公訴人
郭政熙
辯護人
李在湘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7條)、刑法(5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無
終審審理人
張玉芳
、
方正彬
、
張明俠
書記官
楊永祥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4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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