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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福清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61)警檢訴字第084號、(61)秤琪字第2381號
原始職業
基隆市民眾日報總編輯
被起訴時年齡
4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34年10月間在福建經邱章鋂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5年7月任職澎湖縣政府期間參加由邱領導之共黨小組。(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張蓉成
起訴日期
民國61年4月2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61)初特字第51號、(61)秤理字第395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方彭年(審判長)、呂達勇(審判官)、張明俠(審判官)
書記官
盧榮昌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6月28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風字第04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李明章(審判長)、柯慶生(審判官)、張金水(審判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8月22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風字第04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於民國34年10月間在福建經邱章鋂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5年7月任職澎湖縣政府期間參加由邱領導之共黨小組。(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馮啟聰(國防部副部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8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覆普教風字第04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無改判(聲請駁回或自為判決)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審理人
李明章(審判長)、柯慶生(審判官)、張金水(審判官)
書記官
汪景飛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8月26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61)教風字第0260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王多年(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61年9月15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61)初特字第51號、(61)秤理字第3953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盧榮昌
終審日期
民國61年9月20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