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匪黨後,復為匪擔任交通連絡工作,為匪從事活動(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共產匪黨係叛亂組織,參加該組織後,復為匪擔任傳遞資料之活動(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由陳匪源鴻介紹,宋匪子超監誓,參加共產黨(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聲請駁回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