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52)晴普字第939號
原始職業
台灣省公路局視察
被起訴時年齡
47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當朱毛匪軍叛亂猖獗之際,竟意圖變節、誘惑保九旅長逃叛,準備與匪合作未果(脅迫煽惑或以其他方法使軍人公務員不執行職務不守紀律或叛逃者)
使軍人叛逃未遂(前項之未遂犯)
自動向匪請求受匪訓未成,繼而與匪勾結,接受派遣來台,為匪宣傳及轉達匪幹指示(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汪保平
起訴日期
民國5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