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附和促該李在春着手擬訂上項「章程草案」及「隊章」等並共謀發展其非法組織企啚顛覆政府。(預備或陰謀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原判決關於李在春王愚孫德一陸建勛部分均撤銷發回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更為審理
煽惑軍人逃叛未遂
原判決撤銷發回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更為審理
原判決關於李在春王愚孫德一罪刑部份撤銷。
計謀策動反共義士、煽動軍人逃叛(脅迫煽惑或以其他方法使軍人公務員不執行職務不守紀律或叛逃者)
原判決關於李在春王愚孫德一罪刑部分撤銷。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