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孟津縣
畢業學校
小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第27師81團42砲連准尉副排長
被起訴時年齡
34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7)岡字第25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散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9條)
審理人
李繼唐(審判長)、歐陽彬(審判官)、楊好山(審判官)
書記官
陳垂青
審理日期
民國47年9月22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7)岡字第259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6條)、刑法(59條)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3年6月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陳垂青
終審日期
民國47年9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