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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索
李進壽
資料檢索
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李進壽
性別
男
出生年(西元)
1940
籍貫(省)
福建
籍貫(縣、市)
海澄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審判流程圖
第1次決策資料(起訴書)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業漁
被起訴時年齡
18歲
同案被告
暫無資料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暫無資料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暫無資料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第2次決策資料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審理文件字號
(47)審特字第9號
公訴人
劉守垿
辯護人
石澄清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褫奪公權
10年
財產沒收
有
被控犯行描述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63條1項)
審理人
范明
(審判長)、
唐湘清
(審判官)、
毛炎離
(審判官)
書記官
沙思奇
審理日期
民國48年1月22日
終審裁判資料
審理機關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裁判年度
民國47年
裁判書字號
(47)審特字第9號
公訴人
劉守垿
辯護人
石澄清
辯護人性質
公設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刑法(63條1項)
刑度與刑期
有期徒刑
15年
財產沒收
有
終審審理人
范明
、
唐湘清
、
毛炎離
書記官
沙思奇
終審日期
民國48年1月22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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