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叛亂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吸收被告康國珍參加匪幫組織並領導被告羅石木從事叛亂活動(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被告林金木等九人多係卅八年冬加入共共匪組織或分別著手實施叛亂行為(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