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機關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林金木於38年9月間受叛徒朱永祥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並發展組織。期間吸收葉秋鐘、陳金全加入。葉秋鐘吸收康國珍參加,均受林金木指揮,並以反動書籍供其閱讀。羅水塗由莊朝基吸收加入組織,並吸收羅石木加入,復以反動書籍教育羅石木,及命其與葉秋鐘聯絡受葉匪領導。林再成明知林金木係叛徒而予藏匿,鄭昭勳明知林金木係叛徒而不予檢舉。(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同意
所犯法條及條次
審理人
劉士毅(總統府參軍長)
書記官
審理日期
民國4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