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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南漳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暫無資料
原始職業
陸軍裝甲兵旅獨立第一大隊二中隊上等戰車兵
被起訴時年齡
29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暫無資料(暫無資料)

所犯法條及條次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暫無資料
起訴日期
審理文件性質
公文(代電、稿、簽呈等)
審理文件字號
(42)幸字第1144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意圖違背服從之義務而以圖書演説誘感他人結私黨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以文字圖畫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

(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陸海空軍刑法(119條1項2款)、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余維誦(審判官)
書記官
陳建仁
審理日期
民國42年10月24日
審理文件性質
判決書
審理文件字號
(43)朔字第13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意圖違背服從之義務而已圖書演說,誘惑他人,擅結私黨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對前次決策的處置
不適用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陸海空軍刑法(15條)、陸海空軍刑法(119條)
審理人
張國瑞(審判長)、江堯卿(審判官)、余維誦(審判官)
書記官
陳建仁
審理日期
民國43年5月2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43)朔字第1332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意圖違背服從之義務而已圖書演說,誘惑他人,擅結私黨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5條)、陸海空軍刑法(15條)、陸海空軍刑法(119條)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陳建仁
終審日期
民國43年5月2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