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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受裁判人
性別
出生年(西元)
籍貫(省)
籍貫(縣、市)
冀縣
畢業學校
暫無資料
起訴書字號
(46)安訴字第2974號)
原始職業
被起訴時年齡
42歲
同案被告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原係基隆要塞司令部守備大隊第二隊隊員,退役後因對現狀不滿,認其退役係受組織迫害,被告雖無為匪工作事證,然其妄指組織領導是俄化是獨裁政治,歌頌共匪之滲透戰術等荒謬言行,不無有為匪張目之嫌(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起訴刑度與刑期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馬炳烈
起訴日期
民國46年10月31日
審理文件性質
其他
審理文件字號
暫無資料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馬樹桐交付感化

同案被告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被控犯行描述

被告原係基隆要塞司令部守備大隊第二隊隊員,退役後因賦閒日久,竟爾怨天尤人,46年分函立法委員及政府官員謂其退役係受組織迫害,指國軍中最大危險是組織等,並歌頌共匪戰術等荒謬言論(情節輕微而有感化必要者,交付感化)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審理人
聶開國(審判官)
書記官
劉齊
審理日期
民國46年11月11日
裁判年度
裁判書字號
公訴人
辯護人
辯護人性質
判決主文

馬樹桐交付感化

同案被告
所犯法條及條次
檢肅匪諜條例(8條1項2款)
刑度與刑期
財產沒收
終審審理人
書記官
劉齊
終審日期
民國46年11月11日
判決書內容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