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機關
起訴書字號
(40)安澄字第4019號
原始職業
87師作戰處中校組長
被起訴時年齡
35歲
被控犯行描述
與蘇藝林共同草擬「共軍解放台灣計劃書」,並受蘇指使從事搜集情報、發展組織等工作,將其所知元五十軍及三十六師兵力駐地暨高雄要塞防衛概況口頭供給蘇匪,又欲吸收宋立卿、王甲寰等人加入匪諜工作未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所犯法條及條次
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
起訴檢察官
書記官
韓醴泉
起訴日期
民國4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