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經匪首洪西以勸誘,參加草屯支部,研讀反動書刊。(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
被告受洪西以之命令,調查我方情報員之行動工作。(為叛徒作嚮導或刺探蒐集傳遞關於軍事上或政治上之秘密者)
參加叛亂之組織
被告加入叛亂組織,欲吸收黨徒未果。核被告犯行,已至「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已達著手實施程度」。(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
洪匪其中吸收黨徒未果(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