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自首時將匪巫添福許傳三等關係及為叛徒運輸械彈之重大罪行隱瞞顯係自首不成(為叛徒購辦運輸或製造軍械彈藥或其他供使用物資者)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於三十八年九月參加匪黨外圍組織國語講習會曾為巫匪添福向番薯仔家提取手槍一支及參加其所召集之叛亂會議三十九年六七月間屢以山寮供李匪巫匪藏匿(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被告林水木等多屬李之幹部或當時明知李之行藏而不檢舉(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未提及罪行(未提及罪行)